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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IT之家11月29日报道,复旦大学教务处官网于11月28日发布了《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该《规定》明确了AI工具的使用范围和原则,旨在规范学生在毕业论文(设计)中合理使用AI技术。
《规定》中提到的AI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(简称“生成式AI”)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(简称“AI辅助工具”)。根据《规定》,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,学生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AI工具:
– 文献检索与整理
– 二次创作图表类型推荐与辅助制图
– 非创新性方法的AI工具辅助
– 参考文献格式整理
同时,《规定》也明确禁止了以下使用范围:
– 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、创新性方法设计、算法(模型)框架搭建、毕业论文(设计)结构设计、研究(设计)选题、研究(设计)意义及创新性总结、研究假设提出、数据分析、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;
– 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的原始数据、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、图像和插图;
– 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正文文本、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;
– 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;
– 禁止答辩委员、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评审;
– 涉及保密的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,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,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。
此外,《规定》还要求学生在使用AI工具时,必须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承诺书中明确披露使用的AI工具名称和版本号、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、AI工具生成的或提供的建议、以及AI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(如方法部分或文献综述部分)。同时,学生需保留AI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,以备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的检查和质询。
本文来源: IT之家【阅读原文】